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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关于举报我市违规涉房营销及互联网交易服务行为的通知》。根据通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成立“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新业态发展自律委员会”,对在深圳市通过互联网(含网站、APP、小程序、公众号与视频号等)开展房地产领域信息与交易服务(含分销、房源信息发布、涉房营销、咨询等)的主体(含相关平台、机构及个人)实施行业自律管理,并向社会发布了《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新业态发展自律公约》,现号召社会公众以及全行业,对以下事项进行举报。
举报事项如下:
(一)未依法依规备案的机构/平台、未实名登记或以个人名义实际开展了房地产领域信息与交易服务的,含分销、房源信息发布、涉房营销、咨询等。
(二)违反《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规进行房地产营销宣传、推广用语或为违法违规主体及相关项目提供便利。
(三)发布虚假、不实、可能误导公众的信息;
(四)发布、炒卖小产权房、回迁房等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房产信息;
(五)诱导、协助购房人/消费者违规使用“经营贷”“首付贷”等借贷资金用于购房;
(六)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提供服务或者便利;
(七)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指出的不得参与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