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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矛盾在诉前得到化解!大连两级法院建立诉前特邀调解员

来源大连日报   2022-07-05 13:53:08

“加入大连法院专职诉前调解员队伍,我将努力让矛盾在诉前得到化解,进一步节约司法资源,在调解员的岗位上实现新的人生价值。”市法院新任诉前特邀调解员陈晓琳兴奋地说。

作为落实《大连市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重要成果,日前召开的全市法院诉前化解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议上,全市诉前特邀调解员聘任仪式同时举行。

据了解,为解决诉前调解人员不足的突出问题,市法院协同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全市两级法院诉前特邀调解员统一选聘工作。此次选聘历时20余天,经过发布公告、报名、书面审查、面试等环节,最终从报名的603人中选聘273名大连两级法院诉前特邀调解员,正式建立起一支由两级法院和同级司法局共同管理的大连法院诉前特邀调解员队伍,聚集起大连法院调解化访、诉源治理工作的法治力量。

近年来,大连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特别是今年以来,强力推进各项措施,将诉源治理、诉前化访、基层社会治理纳入全市法院“11375”工作布局,实施“矛盾风险化解工程”和“强基工程”,打造“一站式全流程在线服务品牌”“司法服务乡村振兴品牌”,逐步构建起对接多部门、覆盖多领域的网格化多元解纷体系。 在诉源治理工作中,全市法院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法官进村、进社区”等形式多样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将解纷力量沉入基层,为人民群众提供纠纷调解、法律咨询等多元司法服务;积极将人民调解、专业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纳入诉调对接机制,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诉调对接工作意见,与我市仲裁、工会、商会、知识产权局、银保监会等机构签订合作文件,不断扩大多元解纷主体,拓宽解纷途径。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制定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意见,制定基层法院小额诉讼案件、支付令、担保物权的适用等审理工作规范,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渠道。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制定特邀调解名册管理办法,对诉前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管理进行规范并组织系统培训。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形成了西岗法院“无讼社区”、沙河口法院“云调解”、甘井子法院“甘心调”、开发区法院“矛盾纠纷化解进社区、进乡村、进网格”、庄河法院“法官进乡村(社区)”等优秀品牌。据统计,近两年来,全市法院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占总受理案件四分之一以上,案件增量明显下降,充分发挥了法院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