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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女童陈某某(小樱桃)从8楼走廊窗户坠亡一案一审开庭过去近一个月后,澎湃新闻从小樱桃家属处获悉,该案将于5月18日(本周四)早上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2年6月14日,才21个月大的小樱桃被保姆遗留在电梯内此后坠亡,警方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对保姆吴某某立案侦查。
监控录像显示,当日,保姆提着滑板车带着孩子走进电梯间,电梯下行至1楼后,保姆提着滑板车走出电梯,电梯门即将关闭时,她发现孩子并未跟出,试图用滑板车挡住电梯门,但电梯门随即关闭,孩子被遗留在电梯间。
视频显示,孩子被留在电梯间后大哭,呼喊“阿姨”。电梯此后开始上行,最后在8楼静止,孩子跑出电梯。几分钟后,孩子从8楼走廊窗台跌下。
小樱桃的父亲陈某江告诉澎湃新闻,事发当天,小樱桃妈妈陪孩子的姥姥去医院做化疗,孩子只能由保姆照顾,孩子坠落后,小樱桃的姥姥万分自责,认为自己不去做化疗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尽管家人一再宽慰,但这件事已成为她难解的心结,病情也一再恶化。今年1月30日,小樱桃的姥姥因癌症去世。
据“拱墅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一审中,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2年6月8日,被告人吴某芳受雇至陈某江、赵某家中担任保姆,负责照看其女儿(2020年8月19日出生)。6月14日20时许,吴某芳带陈某某从杭州市拱墅区某小区2幢3单元15楼乘坐电梯下至1楼,因疏忽致陈某某被单独留在电梯内。后电梯自动上行至8楼,陈某某走出电梯,爬上8楼过道窗台坠落至2楼平台,经送医于当晚被宣布死亡。
同日,吴某芳主动向来现场调查的民警表明身份并说明情况,后被带至派出所协助调查,次日被传唤到案。
庭审中,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吴某芳疏忽大意,致幼儿高坠死亡,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名及构成自首等提出异议。被告人吴某芳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均无异议;辩护人以被告人有自首等情节请求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被告人吴某芳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认罪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