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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微信号“新疆文旅投诉”消息,5月11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向全国各省区市、疆内各地州市及行业协会发布通报,熊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新疆骏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接待内地旅行社赴新疆旅游的团队过程中,因游客购物未达预期,在行程中拒绝履行合同,授意导游或全陪“甩团”,已被多次投诉。
新疆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通报称,2023年4月中旬以来,自治区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接到多起群众投诉,称有旅行社擅自中止旅游行程,恶意“甩团”,造成大量游客滞留。经调查发现,滞留游客来自内地不同旅行社的赴新疆旅游团队,均与熊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新疆骏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有合作关系。上述两家旅行社因游客购物未达预期,在行程中拒绝履行合同,授意导游或全陪“甩团”。
经查,熊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增标。2022年,该社因未与旅游者签订书面旅游合同,已被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50000元,负责人徐丹丹被罚款4000元(公司和负责人至今未履行处罚决定)。该社因多次存在恶意“甩团”行为,已被海南省海口市停止了海南省旅游电子行程系统的使用,不允许该社以团队名义购买景区门票。新疆骏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朱兴春,该公司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经营旅行社业务资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已成立专案组,调查上述旅行社的违法违规行为。
此前,2022年7月,据微信公众号“新疆文旅投诉”通报,熊乐国际旅行社“甩团”造成多地游客滞留新疆。通报称,近期,自治区各地文旅部门接到多起与熊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有关的旅行社“用团”投诉举报。2022年6月14日,乌鲁木齐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投诉举报,称旅行社将游客滞留在乌鲁木齐站。经调查,新疆某旅行社接受熊乐国旅委托,接待熊乐国旅甘肃分公司组织、招徕的39名游客,进行“丝路新疆-梦幻喀纳斯双卧10日游”,游客支付团费总价37962元,因组团未购买游客回程火车票,致使该团队滞留。新疆某旅行社按团队确认件中总团款的46%收取了熊乐国旅转账的团款,涉嫌接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涉嫌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微信公众号“新疆文旅投诉”2023年5月11日发布的消息称,去年7月,熊乐国旅在新疆甩团被查,因其注册地在内地且拒不配合调查,加上疫情原因,熊乐国旅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得到彻底遏制,今年又故伎重演。
澎湃新闻注意到,天眼查信息显示,熊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注册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滨海大道107号棕榈公寓B栋26A房。
新疆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在上述通报中称,在案件查处过程中,该局发现熊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还在继续招徕消费者组团前往新疆旅游,组团地涉及国内多个省市区。为深入治理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等行业乱象,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特通报各地文旅部门和行业协会,请提醒辖区内旅游企业,不与熊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新疆骏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屡遭投诉、正在被调查的旅游企业合作。企业在组织旅游者开展旅游活动时,请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及合格的交通、住宿等旅游辅助人开展合作业务,以营造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